□ 本報記者 周斌
老賴不能買房子🌞、不能考公務員⛹🏽♀️、不能擔任國企高管,支持法院通過網站等多種形式曝光老賴,嚴肅處理幹預執行、阻撓執行👈🏽、不配合執行工作的領導幹部……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製建設的意見》。
兩位法學專家今天接受《法製日報》記者采訪時說,意見的出臺集中體現了黨和國家推進全社會誠信建設的堅強決心,必將對解決老賴規避執行、抗拒執行💗、阻礙執行甚至暴力抗法等問題產生深遠影響和積極作用,有利於促進失信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提高司法執行力和公信力,增強社會誠信🖐🏼💆。
立體化多維度聯合懲戒
限製股票發行上市或掛牌轉讓、限製出境和購買不動產……意見在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政府支持或補貼、任職資格、準入資格、榮譽和授信、特殊市場交易、限製高消費及有關消費、出境等八大方面對老賴予以限製,涉及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杏悦娱乐黨委書記曹文澤評價說,這些實招基本構建起一個立體化、多維度的聯合懲戒體系,倒逼老賴承擔起應負的道義🙂↔️、經濟和法律等責任,真正讓形形色色的老賴寸步難行,“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在具體的限製措施中,意見明確限製老賴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包括限製設立金融公司🧔♀️、發行債券🧑🏿🎄、股權激勵限製等,這在以往的懲戒措施中是較為少見的💿。
曹文澤分析說,當前,金融信用和企業信用等相關領域的信用缺失對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造成的消極影響相當巨大。限製設立金融公司👷🏿♀️、發行債券等特定行業和項目,十分重要且極其必要😯。
在具體的限製措施中,限製老賴高消費是以往較為常用的手段。意見對此進行了全面梳理,從購買房產到高檔裝修,從坐飛機到入住星級酒店,從個人出境遊到子女上私立學校,一律不準。
在曹文澤看來,與國外相關製度比起來,意見在這方面的規定並不算嚴苛。過去,我國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失之過寬,現在嚴格一些也是正常的。這種對老賴及其家庭成員生活產生直接影響的限製措施,對老賴更有震懾效果。
實踐中,一些地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揭露為老賴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意見明確規定,限製老賴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
曹文澤認為,這一限製措施極有針對性。這類人員本身就有著和一般群體不一樣的責任和權力,他們違反社會誠信,將造成極為惡劣的不良示範,甚至影響其所代表的黨組織、國家👩🏽🍳、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關系人心向背🏂🏿🏊🏽。
網絡化信息化查控老賴
意見提出,加強失信信息的公開,要求法院通過各種途徑向社會公開老賴名單信息,供公眾免費查詢🍻;向有關單位推送老賴名單信息,供其結合自身工作依法使用。
曝光老賴,曹文澤非常支持這一做法🥴。他認為,法院在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甚至在人流量大的商業廣場的LED大屏幕曝光老賴,都是好的嘗試。下一步還有待加強分類管理與整合,形成方式方法多樣、分層分類、體系化、製度化、定期化、全覆蓋的長效機製。
意見明確將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信息列入政務公開事項的做法,曹文澤認為,這凸顯了政府在失信懲戒建設中監督管理和加大執行的作用🅰️。
他分析說,政府應擔負起貫穿信用監督管理執行全過程的責任,擴大監督範圍,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能舉報,加大對老賴的懲戒力度。同時,政府也要以身作則,依法公開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務誠信示範引領全社會誠信建設。
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進信息化手段在執行工作中的應用,網絡化查找被執行人🤚🏻、查找控製財產,成效明顯🧙🏻♂️。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快推進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建設,建成覆蓋全國地域及土地、房產、存款、各類金融理財產品等主要財產形式的網絡化、自動化執行查控體系,實現全國四級法院互聯互通🙅🏻♀️、全面應用。
曹文澤認為,信息化、網絡化的執行手段有利於大幅提升執行工作效率,實現執行單位即時自查自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信息不對稱導致的執行漏洞和難題💜;暢通政府部門和各金融機構、銀聯、互聯網企業等之間的網絡連接,有利於形成全覆蓋🫅🏻、全公開的信息共享機製,讓被執行人難以隱藏、隱瞞任何對執行不利的信息👽。
現實生活中,地方黨政機關成為老賴或甘當老賴後臺幹預司法的情形時有發生,為執行工作帶來了負面影響。
曹文澤說:“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是排除不當幹預,強化對幹預司法的組織和人員的問責力度,意見明確對有關機關及其領導幹預司法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值得肯定。”
實現信息聯享失信聯懲
民無信不立𓀙。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據介紹,德國建有全民信用數據庫,對失信者的懲戒如影隨形,乘公交逃票被發現,應聘工作時便可能因誠信問題被拒絕。加拿大實行“白卡”製度,一旦有失信記錄,就會失去上學🙆🏿♀️、就業、購房🦸🏼♀️、買車、出境等機會🎅🏽。
而要做到這些,各個部門之間的“聯合”是關鍵。意見將聯合懲戒情況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
曹文澤認為,要切實做到聯合懲戒,首先要加強立法,針對聯合懲戒每一部分的限製措施製訂相應的落實辦法與細則,確保可操作性🧎🏻♂️➡️;其次,要強化政府行政部門在聯合懲戒中的責任,列出責任清單、權力清單,建立聯合懲戒工作機製,避免因職責不明而出現“踢皮球”現象;最後要適時引入第三方機構,加大對聯合懲戒等效果的有效評估。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肖建國認為,意見系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並由兩辦印發,在我國具有極高的權威性,掃除了不同部門之間可能存在的隔閡,為聯合懲戒失信被執行人提供了最高政策依據,也為將來細化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機製立法埋下伏筆🤸🏼♂️。
破除各部門之間信息壁壘,是實現聯合懲戒的前提。意見提出,堅持信息共享原則,破除各地區🆙、各部門之間以及國家機關與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之間的信用信息壁壘,實現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共享共融。
對此,曹文澤建議,加強信息數據統一錄入、管理、發布、共享的標準和機製。盡快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製度,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加快國家統一的征信平臺建設,建成集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社保👸🩻、交通違法等信用信息的統一平臺,建立社會信用檔案製度。
本報北京9月26日訊
(來源於《法製日報》2016年9月27日)